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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轨迹@台湾主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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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5: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者的消费力量:台湾“共同购买”运动轨迹。
   
陈秀枝:市面上,黑心商品,到处泛滥。当妈妈发现了食物有问题,内心非常矛盾,担心孩子吃少了长不大,多吃一口又怕中毒。1990年代之初,当台北很多妈妈一起讨论这个矛盾时,一个机缘诞生了,大家想一起来买好东西,一起来找好生产者,就此缔造了@台湾共同购买运动
   
陈秀枝,这位40来岁的台湾妇女,是@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以下简称:主妇联盟合作社)的第三任@理事主席。
    1991年,台湾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了@消费质量委员会。两年后,消费质量委员会第一次以“@共同购买”集结“@消费者力量”,共同寻找生活必需品。直到2001年,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正式成立,力推共同购买运动,十年磨一剑。
    “主妇联盟合作社”如今拥有32000多名社员,即30000多户家庭参与,十多万人获益,是近十年来台湾“社会企业”的代表作。
   
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与一般企业的四大不同点:
    01. 前者由社员出资,由社员所有。后者由股东出资。
    02. 前者是社员共同利用。后者是顾客利用。
    03. 前者是社员共同经营。后者是雇用职员经营,顾客没有参与权。
    04. 前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提升社员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质量。后者是追求利润的营利事业,盈余归股东。
   
陈秀枝:我们要健康,台湾要美丽。这是共同购买运动的理想。
    * 生活就是政治
    为什么“主妇联盟合作社”诞生在台湾,并能引领两岸四地的消费合作运动?
    主妇联盟环保保护基金会创会董事长陈秀惠这样描述:
    1987年,在台湾刚解严的新鲜期,有一大群具创意且敏捷的女人决定展开社会改革的行动,常吸引媒体的大幅报导。这群女人,经多次沟通与协商,取了一个很具主体性的名字:@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1989年国际妇女节,该基金会,在各方的期待与祝福下,轰轰烈烈地诞生了。一批批的女人开始涌进这个舞台。
    这个基金会,在台湾解严后的最初一段岁月,扮演了积极监督环保及推动绿色消费观念的角色,与其他民间组织一起,领跑台湾NGO事业,推动公民社会向前发展。
    那么,当时,台湾主妇们,又是怎么敏捷地集体走向“共同购买”这个消费合作运动?
    答案可以从一个灵魂人物身上查找,她叫@谢丽芬,后任“主妇联盟合作社”第二任理事主席。1980年代,谢丽芬的先生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她带着两岁半的大女儿去美国陪读了三年,回到台湾后,女儿产生严重的空气过敏反应。面对女儿的过敏症状,谢丽芬决定从日常生活开始改善。她让女儿自备餐具上学,并积极到幼儿园宣传停用免洗餐具。如今,台湾幼儿园学童们普遍使用不锈钢碗和汤匙,便是台湾主妇们积极奔走的结果。
    那时,从日本留学归来的不少专业人士纷纷加入基金会工作,将日本妇女消费合作运动经验传入台湾,日本“生活俱乐部生协”的思想开始影响“台湾主妇联盟”的女性。就像不怕死的敢死队一般,她们百分百地投入了她们的一切所能,投入了一场又一场的社会运动战役。
    1992年,主妇联盟环保基金会成立了消费质量委员会,为都市消费者监督把关。“生活就是政治,政治也是生活”的体认,让这群台湾主妇亮出“我是生活者”的招牌,实践“主妇的购买力量可以改变现状”的理想。
    消费质量委员会,将行动起点,选在小区。
    与小区合作举办“妈妈读书会,时间人力银行”等小区活动,带领小区妈妈一起思考生活,讨论消费。陈秀惠由此看到一股社会力。
陈秀惠说:主妇是强大的购买族群,主妇的购买力量可以改变现状。
    1993年,翁秀绫,陈秀惠,谢丽芬,林碧霞,召集了一百多个家庭,第一次以共同购买方式,直接向农民购买大米葡萄,以绿色消费方式,参与台湾土地的关怀,这是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的雏形。
    1990年代初,台湾的有机观念尚未普及,只能从无农药生产开始思考。共同购买运动,成为农民与主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让买卖摊在阳光下,安全安人心,吸引了全社会的注意力。
    * 过渡的@绿主张公司
    要让大家都懂得“共同购买”是一种合作运动,是一种带动消费意识的运动,是一种人道关怀的事业,是一种服务的组织,不是以追求股东利润为导向的公司,台湾主妇们走了一条曲线救台之路。
    在台湾主妇的主导下,1994年05月成立了@台北县理货劳动合作社,当年12月,发展成了@生活者公司,到了1995年02月,沿革发展出了@绿主张公司。
    1995年07月,台中市成立了@绿色生活共同购买中心,商号为@绿色生活小铺。
    1997年09月,成立了@台南绿的关怀协会,开始@共同购买,当时,会员约0150人。时至2000年07月,整合全岛共同购买运动的生活消费合作社开始筹备,并从绿主张公司的组织架构转型。
    2001年06月16日举办创立大会,“集结消费力量”的共同购买运动走向了正规军。
    生活消费合作社,作为社会企业,登记证由台湾内政部核发。2002年,分别在台中台南设立分社。
    1996年,台北成立绿主张公司时,共有17为股东,每位入股06万新台币,起步资金0102万新台币,后来增资两次。
    2001年,成立生活消费合作社时,社员人数1799人,出资额为978.81万新台币。
    发展到2010年,社员超过32000人,出资额超过一亿新台币,39个站所,分布台湾各地,员工二百多人,相当于一家中小企业的规模了。
    生活消费合作社的现任理事主席陈秀枝说:我们是不小心长大的。社员因为要买好东西,所以踊跃加入。我们不是会经营的人,单凭一腔热血,但,感动了大家。我们不是为了营利,是为了社员的福利。
    陈秀枝的前任谢丽芬说:人民愿意透过结社,自主改善生活,并,热心关怀社会公益。除了满足自身就业或生活利用的需求外,社会责任也必须永铭在心。
    问:当初,台湾主妇推广共同购买运动,为何不一步到位办合作社,而要走一条曲线救台之路?
    答:在绿主张公司之前,我们即有组合作社的念头,但,当时,时空背景无法成立全台性的合作社。绿主张公司,其实是一段摸索的过渡期。
    谢丽芬:以心灵成长带动改革,走向合作社的乌托邦。
    主妇联盟合作社的创社理事主席陈来红:想想英国28个工人成立了世界第一个合作社(时为1844年,即@公平先驱社),他们所建立的民主,一百多年都没有人推翻。而在台湾,却还缺乏民主合作的素养。我们真的要学习把“参与组织”视为生活的一部分。合作事业的第一败因,肯定是企图变成营利的公司。
    台湾主妇得到的回报是,与传统的“卖方定价”不同,她们是凝聚“买方力量”,由买方来寻找可靠的卖方,再由双方共同磋商价格,这就是“共同购买”的核心魅力。
    如,台风来袭之际,全台菜价都会大涨,但,生活消费合作社的社员依旧享受不涨价的菜价。因此,台湾主妇这样定义“共同购买”:它一反消费者被动式的依市场商业营销所影响而产生的消费行为,以“我是生活者”的角度,关心自己关心环境关心生产者,每位社员都是“头家”。我们要创造的是一个良性的保护环境公平正义的另类的选择市场。
    * 有机农耕的支持者
    台北大学合作经济系教授
孙炳焱称,这是“一种志业”。让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思考“食的问题”。一方面保障了食品的安全,一方面保护了本土的农民,让农业与农村的永续经营,成就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协调与合作,实现了消费者可以亲眼“看到生产者的脸及生产过程”,并以合理的价格来交易,实现了兼顾“安全、健康、环保”的理想。
    主妇联盟合作社台南分社经理叶杏珍:社员对安全农品的追求是“合理的,而不是最好的”。即,追求质量和价格之间应有的合理的平衡,而不是一味要求最好的质量,进而在追求所谓的最好的过程中,一再造成资源的浪费。
    生活消费合作社,寻找农民的条件,并非采用“有机认证”系统,而是由产品部的同志实际花时间去接触、去了解、去寻找理念契合的“对的人”。花时间观察,并建立双方的信任感。合作社信仰合作主义,只有团结才有力量。团结农民,是生活消费合作社的核心灵魂。
    主妇联盟合作社,不仅是安全农业的消费者,还是安全农业的参与者。合作社每季都会办一次农地参观的活动,取名@生产者之旅,并提供各种常态化的消费者生产者的“零距离接触”。主妇联盟,透过共同购买的方式,解决了生产与销售的问题。
    * 民主的种子
    生活消费合作社,是从利己出发,希望农人种植安全食品,同时保证农人过稳定的生活,利己利他。合作人,必须具备四大质量: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关爱他人。
    在生活消费合作社之中,社员兼具“出资者,利用者,参与者”三种角色。合作社的本质,就是具体而微地落实民主精神。
    作为消费者团体,买东西是一种合作,不是纯粹的买卖关系,因而生活消费合作社秉持:价值,民主,尊重,学习,理性。
    没有社员的参与,合作社就会像一家公司。从绿主张公司转型为台湾主妇联盟生活消费合作社,最大的目的就是将经营权回归到所有利用的社员手上,我们不止在推动环境运动,也要推动合作运动,更要推动民主运动。民主的种子要在合作社发芽成长,才会有民主的社会及国家。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05: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台灣主婦聯盟 http://www.hucc-coop.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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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07: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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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07: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的结论:如果没有主妇联盟的合作社,台湾的有机农业,绝不会有如此顺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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