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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如何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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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9 02: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受美国宣传的影响,知识产权已经在一些人脑海里固定成为一个绝对的概念,他们不假思索地认为,知识产权必须维护,侵犯知识产权就是犯罪。我还是强调一下我的观点: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中国古人说“过犹不及”,过头了,就会走向反面。因此,对待知识产权也应该抱有客观冷静的态度。
    美国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将贸易与知识产权紧密挂钩,知识产权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对象,其重要性对于某些美国人来说,甚至超过了自由、民主,目的就是利用不公平的地位,借助自由贸易的幌子到处疯狂赚钱。而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结果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还是用事例来说明吧。
    20世纪初,阿根廷的经济实力曾经排名世界第8,到1980年,阿根廷的国民生产总值排名约世界第10位,变化不太大。但是,到了2001年,阿根廷的排名降到了第17位,到2008年更降到了第33位,紧随其后的是泰国、葡萄牙和中国香港。2007年的另一项调查统计显示,阿根廷的国家综合竞争力下降为世界第69位,也就是说,阿根廷还在往下掉的趋势中。为何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阿根廷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倒退?原因很多,难以一下子全部说明白,这里仅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考察一下,阿根廷接受美国的知识产权经济,如何毁掉了自己的农牧业。
    20世纪70年代,阿根廷为了应对世界性石油价格暴涨,不得不向美国的几家银行借了大量贷款,这些贷款成为美国操控阿根廷的重要工具。在此期间,美国还支持了阿根廷的军事政变,造成几万阿根廷公民的“失踪”,这就不说了。但是,阿根廷的美元外债成为它后来命运的主导力量,这是显而易见的。1989年,与美国总统老布什关系非常密切的梅内姆当选阿根廷总统,他立即按照美国的药方,在阿根廷推行激进的私有化和自由化,涉及医疗卫生、教育、工业、农业、金融等所有领域。这种招数也不新鲜,当年叫做“休克疗法”。前苏联垮台的时候,“休克疗法”也被推广到前苏联国家,目的是飞快地实现国有化向私有化瞬间性的彻底转变,在此过程中诞生大量的腐败是必然的。
    到了90年代,阿根廷根据美国的方案,开始农业革命。1995年,美国的一家超级农业综合企业孟山都公司成功开发了一种转基因大豆,名叫抗农达。为何叫这个名字?“农达”是孟山都公司拥有专利的一种除草剂的名字,也就是一种农药,因此,转基因大豆“抗农达”的意思是说,这种大豆能够抵抗“农达”除草剂。中国古代有一个“矛与盾”的故事,用在美国孟山都公司身上恰如其分,矛和盾都是孟山都造的,然后一起向阿根廷大肆推销。
    转基因植物对于人畜是否安全,在很多国家都没有定论,美国政府部门对此没有任何检测的规定,直接交给孟山都等企业自己“自律”,这个问题以后再说。从科学的角度说,“抗农达”大豆的安全性还没有任何结论,阿根廷人就开始成为一大批做活体试验的人类。而且,最关键的是,“抗农达”转基因大豆和“农达”农药必须一起使用,农田里除了单一的大豆,几乎没有任何杂草,但这只是开始。
    阿根廷原来农业的多样性比较丰富,农民并不很愿意种植转基因大豆。美国孟山都公司一开始用很优惠的条件吸引农民,而且宣称产量很高,收获以后由孟山都公司全部收购等等。但是,孟山都公司回避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抗农达”和“农达”都是孟山都自己的专利产品,是不是要收费?孟山都不说这些,只对农民说自己的产品有多好。尽量鼓励阿根廷农民购买孟山都的产品,尽快扩大使用面积。在这个过程中,孟山都公司甚至亲自操纵自己转基因大豆种子的走私活动,不仅向阿根廷走私,还通过阿根廷向巴西等周边国家走私。这种走私活动的目的是让孟山都的种子和农药的市场销售价更低,实际上是侵犯孟山都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是,人家愿意自己侵犯自己,你也没办法。如果有人告发,孟山都也根本不管。这个行为是否有点眼熟?当年微软产品在世界很多地方被“侵权”的时候,微软也只当没看见,根本不管。现在人们说,那是占领市场的第一步,总有一天要向你收钱的。
    廉价高产的承诺,优惠的条件,加上自编自导的走私,抗农达大豆在阿根廷迅速普及,转基因大豆的种植面积仅次于美国,成为当时的世界第二。几年之后,1999年,美国孟山都公司要求所有的农民支付“延期专利费”。也就是说,前几年放了你们一马,现在新账老账一起算。是否记得微软也是这么干的?农民们对孟山都这种毫无信义的行为不屑一顾,孟山都立即通过公关宣传,说自己的“研究和开发”花了很多钱,收费只是为了收回投资,而阿根廷农民的“盗窃”行为伤害了美国企业的利益,违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精神。这种论调多么熟悉,在那里都能听到。梅内姆政府对此当然站在“国际规则”一边。
    农民不愿交费怎么办?孟山都自然有办法。随着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的扩大,转基因大豆的出口成为阿根廷农民的主要收入,但是,大豆出口也掌握在孟山都手中。孟山都宣布,如果阿根廷农民不交费,他们就在出口市场上收费,而且收得更高,等于阿根廷农民的大豆将失去国际市场,也就失去了收入来源。阿根廷政府“不得不”与孟山都达成协议。大豆从种植到出口,需要在国内完成一个加工储运过程,虽然农民比较分散,但是,加工储运相对集中,也在孟山都等大公司的掌握中。于是,阿根廷政府规定,在加工环节,向每位农民收取销售额的1%,作为“专利使用费”。农民只能乖乖交费。
    那么,转基因大豆的专利,给阿根廷农民带来好处了吗?转基因大豆开始产量较高,几年后便开始降低,不再像宣传说的那么好了。成本呢?农民本来种庄稼大都是自留种子,不用花钱。花钱买美国种子理由是产量更高,还能抗病虫害。但是产量递减,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后来还多了一个摆脱不掉的专利使用费。几年后,配套的“农达”除草剂的使用量也不得不翻倍,因为出现了一种抗“农达”的超级杂草,连杂草也有了抗药性。除草剂也是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专利,直接成本又提高了,还不算伤害环境、伤害人体的间接成本。
    最为关键的是,大豆的销售也控制在孟山都手中。所谓自由市场经济,收购价格完全由孟山都自己说了算。面对越来越小的利润空间,农民要想继续保持过去的收入水平,只有扩大土地种植面积。如果人人都扩大,势必有很多农民要失业,还会引发农民之间的冲突。而且,由于农民利润太低,除了糊口根本没有结余,每年买美国转基因专利种子和农药的钱,只能向孟山都借贷,还不了的时候,只好卖出土地。经过十年,大量阿根廷农民失业,阿根廷大豆产量雄居世界前列,利润都进入的知识产权拥有者美国人的口袋,阿根廷自身农业被基本摧毁,种植大豆的面积占国内土地48%,大批森林被毁,大批草场被毁,生态环境和畜牧业同时遭受严重打击。仅从美国转基因大豆在阿根廷的推广,就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保护和滥用对阿根廷农民造成的伤害,这也是阿根廷从世界排名前10位落到30位以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尤其要说一下“抗农达”与“农达”的关系。在电脑行业有一种犯罪行为,自己设计电脑病毒,并且传播,然后推出自己针对性很强的杀毒软件。从商业概念说,这叫先制造市场、诱发市场,然后再非我莫属地大规模推销产品。这种行为在我国已经被明确为犯罪,属于欺诈。美国几乎每一个转基因种子都有单独配套的农药,其原理与电脑界制造病毒再卖杀毒软件异曲同工,却没有人说它是欺诈。怪不得美国人要将生物技术当成下一个经济增长的重点,怪不得他们如此呵护他们的知识产权。制造电脑病毒同时销售杀毒软件的行为,在美国的生物技术领域极为普遍。未来还会出现什么花招,等着瞧吧。一旦美国的基因鸡、基因猪等能够进入商业化,针对非基因鸡、非基因猪的某种病毒很可能就会突然猖獗。
    前几天我的一篇文章提到,美国人开发转基因生物产品的投入是很高的,一旦成功后,它一定要想方设法推广使用,甚至不惜采用战争手段。有些善良的朋友对此不以为然,那就再举一个例子。美国占领伊拉克后,立即在伊拉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就包括允许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在伊拉克无障碍地推广。有一个美国公司的专利产品是向日葵,这种美国向日葵经过基因改良,油酸含量较高。但是,这个美国专利不仅包括了向日葵种子的基因技术,居然还包括了油酸含量。怎么理解?通俗一点打个比方,我发明了一种技术,可以让猪长到300斤,我不仅把这个技术申请为专利,而且还把猪的体重达到300斤也申请了专利。换句话说,今后任何人不管用什么方式,让猪长到300斤,我都可以收费。这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达到荒谬的地步,说它是知识产权的恶棍毫不为过。美国居然批准这样的知识产权也可以获得专利,还要大力保护,等于是扼杀其他一切技术创新。这就是美国在伊拉克干的事情之一。
    IT技术在20世纪后期引领了美国一波经济增长,其收益的主要源泉就是知识产权。当美国说下一波经济增长是生物技术的时候,IT领域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手段,正在变本加厉地运用到生物技术领域。比方说美国农业部与美国某企业共同开发了一种“自杀”种子,也叫“终结者”,这种种子在第一次种植后,会自动杀死胚芽,因此,不能再继续作种子(提醒一下,这是基因改造,而不是杂交技术)。这种方式保证了种植者必须每年购买种子。这个技术在IT行业可以叫做“自毁” 程序,一个电子文件如果被复制,就自动毁灭。连电脑行业都没有人敢用这样的技术,美国却打算在农业领域推广。很多人说这种技术太霸道,美国人又改进了这个技术。他们给种子配了一个“激活”基因,只有用专利者自己的某种产品(例如溶剂),种子的胚芽发育才能被激活。这个技术的概念也与IT软件行业一样。但是,电脑如果在这方面太过分,人们不用电脑不会死,最多回到手写时代。然而,在农业领域,所有的种子在基因改良后都被美国申请为专利,于是,人们每吃一口饭就都得交费。上面这个“激活”基因,可以视为一种“开关”,从理论上说,美国可以在一个植物生长的所有环节都设置开关,比方说,发芽要激活一次,开花要激活一次,结果要激活一次等等。每一次激活,每一次开关,在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人们都必须交钱,至少美国都有充分的理由向人们收钱。
    因此,对于美国大张旗鼓地在全世界提倡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应该有更多的了解和深入的认识。适当的保护是应该,过度的保护不仅不应该,甚至是犯罪。美国在它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尤其是在生物技术领域,其疯狂和肆无忌惮的程度,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23: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没有专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内容。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公民的私权,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民事权力。而在历史上,知识产权的起源其实是一种特权,它既是等级社会的伴随物,也是君主、政府等权力所赋予的专项权利。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权比较新,它在工业革命以后开始成熟,并推广到世界各国。在现代经济环境中,知识产权由于其过于注重“产权”的特征,造成知识产权与资本的充分结合。在美国的大力倡导和大资本的踊跃介入下,如今的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像“特权”,越来越回到民主社会以前等级社会的状态。这种趋势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这几天写了一些关于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文章。在这个领域,普通人因缺乏大量的资本投入,是很难获得专利之类知识产权的。因此,在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等级化“特权”色彩尤为明显,这种“特权”倾向如果不加控制,很可能会造成对人类的严重危害。当今社会,在生物技术领域最无法无天的,就是美国,包括美国政府和资本家。
    目前,与人们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生物技术之一是转基因技术。由于美国成熟的转基因技术大都集中在农牧业,因此,转基因产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日常食物,或因为是动物饲料而成为间接食物,人们只是不知道而已。然而,转基因产品对人类是否安全,目前充满了争议。世界各地有一些科学家,已经发现了转基因食品潜在的种种危害。美国是转基因技术的大国,美国政府对于转基因产品采取充分和积极的支持保护态度,很多美国政府高官与这些生物技术企业有着紧密的利益关系。因此,凡是世界各地出现对转基因产品危害的研究或报道,要么被美国扼杀在摇篮里,要么被美国动用其影响力,将研究成果封冻起来。
    我们知道,美国表面上是一个讲究个人权利的国家,因此,不断有人向美国政府质问:公民有没有知情权?公民有没有权力知道自己吃的是转基因食品,而不是千百年来自然界形成的自然食品?这一质问的现实问题是:美国是否应该在其转基因食品上,出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考虑,给转基因食物贴上可以分辨的标签?美国人是怎么回答的呢?这个经典回答来自老布什总统。老布什总统曾经说:转基因食品与自然食品“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这个回答也不是老布什自己发明的,而是美国农业生物类大企业提供给他的。
    这个“没有本质区别”的解释延续到今天,造成两个结果。一是,所有美国售出的转基因食品不用贴上标签。我们现在到市场或超市,会看到某些农产品贴有“绿色 ”、“环保”等标签。不管其真假如何,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因为“绿色”、“环保”好,受欢迎,才有人会想方设法地贴上这类标签。如果贴上一个“污染”、 “超标”之类的标签,谁还会买?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转基因食物也非常好,或者哪怕只比自然食物好一点点,它为何不贴标签呢?为何不利用这个造福人类的新技术,扩大市场销售呢?答案只有一个,转基因食品并没有说的那么好,混在其它食物里,出了问题也没法分辨。更进一步我们或许可以说,转基因食物只对生产者有好处,只对于其知识产权拥有者有好处,对于消费者很可能没有好处,反而很可能有害处。否则,为何不贴标签大大宣传一下呢?
    转基因食品与自然食品“没有本质区别”的这个说法,造成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因为产品“没有本质区别”,因此,转基因食品的监测手段也“没有本质区别”。美国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也确实如老布什总统说的,与传统自然食物的检测手段没有本质区别。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老话题,关于食物中有毒物质的事先检测问题。假设一下,一旦转基因食品真的出现了危害,人们会不会质问美国政府,为何不事先检测?这种情况其实已经出现了。德国有一个大学毕业的农民,对于转基因新技术很向往,他购买了一家转基因公司的作物种子,为他的奶牛提供饲料。结果,他的70多头奶牛全死了。这位德国的大学生农民把销售转基因种子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公司狡辩说是这位农民自己的其它原因造成的后果。幸亏这位德国大学生农民有文化,他保留了完整的饲养日记,销售方不得不做出赔偿。俄罗斯一位科学家做过一个试验,把小白鼠分成对比组,一组食用转基因大豆,一组食用正常大豆,还有一组食用非大豆的其他正常食物。结果发现,食用转基因大豆的小白鼠,存在体重明显不足,心脏发育明显不良等问题。但是,此类对于转基因产品的负面报道,在美国政府和大资本的通力合作下,被全面封杀,人们一般看不到。在欧洲时常发生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抗议活动,也被警察严厉镇压,并被描述为“绿色恐怖分子”或共产主义“余孽”所为。
    我们已经知道了美国政府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回答,那就是:转基因食物与自然食物“没有本质区别”。那么,跳出食物是否有危害这个问题,在知识产权方面,人们又很自然会产生疑惑:既然“没有本质区别”,为何能获得专利保护呢?几年前,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家生物公司申请了一项水稻专利。这种水稻是印度某地人们世世代代种植的水稻品种,美国德州根本不具备种植此种水稻的自然条件。那么,它为何能获得美国专利呢?美国政府方面的解释是,由于经过了基因改良(哪怕一点点),这种转基因水稻已经与印度传统水稻有了本质的区别,所以,授予其专利是合法的。我们发现美国人的自相矛盾没有?授予专利的时候它说“有本质区别”,卖产品的时候它说“没有本质区别”,这叫什么逻辑?强盗无赖逻辑吧。
    我们知道,现在世界各地所有的水稻品种,都源自于亚洲野生水稻。几千年来,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各国的人们,不断摸索实践,培养了众多的人工水稻品种,这些水稻至今还养育着几十亿亚洲人。人类人工培育水稻大约有7000年-10000年的历史。按照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各地人们世世代代培育出来的水稻品种,其专利是否应该属于当地人?凭什么美国人作了一点点基因改动,专利就属于美国人了?以后当地人再要吃这种水稻,居然要给遥远的德州美国佬交钱?美国人滥用知识产权实在是太过分了。
    鉴于植物、动物等生命体的特殊性,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一个观点:一切具有生命特征的事物,禁止申请专利,禁止授予专利。对此,我表示高度赞同。我们假设一个极端的情况,某生物公司掌握了某人种的基因特征,然后制造了针对这一人种基因特征的特效生物病菌,然后又制造了消灭此病菌的特效药,这家生物公司岂不很容易就大大发财?但是,被研究的这个人种岂不成了新的奴隶?而这种行为的动机,除了种族主义之类罪恶的思想外,还有一个重要源头就是专利能够赚大钱,而且还严格被保护。因此,禁止对生命申请专利,禁止对生命授予专利,即便不能完全消除生物灾难,至少也能大大减少。
    在生命领域彻底取消知识产权,并不是反对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发展。而是希望生物技术的研究成果属于全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方向更加非功利性,在道德的约束下,更容易朝向有益于全体人类的方向发展。试想,当年如果有今天一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李时珍还有没有可能写出《本草纲目》?不说别的,《本草纲目》记载了一万多个药方,这些药方并不都是李时珍自己研究出来的,而是大量收集来的。按照今天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一个药方的知识产权转让费上亿美元也很正常,李时珍还怎么可能完成《本草纲目》?美国人如今在生物技术领域的作法可以比拟为:李时珍免费拿到了一万多个别人的药方,然后在每个药方里加了一点不影响大局的药,例如甘草,然后宣布全部药方是李时珍自己的专利,然后李时珍向全中国每一个生病的人、看病的医生,制药的作坊开始收钱!在万民景仰的李时珍面前,当今美国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只能说是---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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